旅游维权必看!无证经营处罚力度有多大?
时间:2025-04-17
来源:旅游内参编辑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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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旅游市场热度居高不下,每逢节假日热门景区总是人潮涌动。各类旅游服务需求激增,这也让一些无资质的经营者嗅到了商机。街头巷尾打着“低价游”“私人定制”旗号揽客的小广告屡见不鲜,甚至有人通过社交平台拉群组团,却连基本的营业执照都没有。这些行为看似方便了游客,实则暗藏风险。全国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给大家讲讲,法律是如何惩罚这些不良行为的!
《旅游法》第九十五条明确规定: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,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;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;对有关责任人员,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。
这条法规像根“定海神针”,扎在了旅游市场监管的关键穴位。现实中,执法部门常接到游客举报,反映某旅行社承诺的五星酒店实际是招待所,包价旅游却暗藏二次收费。查证后发现涉事主体根本没有经营资质,这类案件就会依据第九十五条严肃处理。
如今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,正规旅行社也主动公示经营许可证,这背后正是法律的力量在推动行业净化。下次再遇到报价低得离谱的 “旅行社”,不妨多留个心眼 —— 合法经营的红线,既是对商家的约束,更是对游客的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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