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行社开分社,这笔“保障金”为何非交不可?

时间:2025-05-09 来源:旅游内参编辑部 作者:

旅游业蓬勃发展,旅行社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。为了保障游客权益,维护旅游市场的稳定与规范,《旅行社条例》有一关键的规定在发挥能量,全国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来给大家讲一下

旅行社开分社,这笔“保障金”为何非交不可?

《旅行社条例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: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,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;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,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。

在现实旅游市场中,这条法规有着重要意义。质量保证金是旅行社经营的一道安全防线,当旅行社出现侵害游客权益,这笔保证金就能用于对游客的赔偿,保障游客的经济损失能得到一定程度弥补。当旅行社增设分社时,增加质量保证金存储金额,实际上是在同步提升应对风险的能力。经营国内与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,增存5万元,是基于这类业务的常见风险范围与赔付可能来确定的。

而出境旅游涉及跨国业务,变数更多,一旦出现问题,处理成本与赔付金额往往更高,所以要求增存30万元保证金,以增强应对复杂情况的兜底能力。这一规定从侧面促使旅行社在扩张分社网络时,更加审慎评估自身实力与风险承受力,稳健经营,为整个旅游行业的有序、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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