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游维权有“靠山”,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守护你!

时间:2025-05-16 来源:旅游内参编辑部 作者:

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规范的管理与保障,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就是重要保障措施之一。《旅行社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为保障旅游者权益筑牢了关键防线。今天,全国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了解一下。

旅游维权有“靠山”,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守护你!

《旅行社条例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,旅行社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质量保证金赔偿旅游者的损失,或者依法减少质量保证金后,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,应当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补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。

在现实中,旅游行业竞争激烈,部分旅行社为追求利益,存在降低服务标准、违规操作等行为,致使旅游者权益受损。当旅行社因侵害消费者权益被处以罚款以上处罚时,说明其经营行为已触碰法律红线,对市场秩序和游客权益造成负面影响。此时要求旅行社在短时间内补足质量保证金,一方面可增强其对服务质量的重视,约束自身经营行为;另一方面,充足的质量保证金也能为后续可能出现的游客赔偿需求提供保障,让游客在维权时更有底气,维护旅游市场的健康与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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